醫(yī)療器械備案證書編號/產(chǎn)品技術(shù)要求編號】粵珠械備20180060號
預(yù)期用途: 樣本稀釋液用于對待測樣本進行稀釋、液化,以便于使用體外診斷試劑或儀器對待測物進行檢測。其中, NALC法痰消化液適用于分枝桿菌檢測前對痰標本的處理。
主要組成成份: 消化液A:6%氫氧化鈉(NaOH)溶液500ml/瓶,消化液B:2.9%檸檬酸鈉溶液500ml/瓶,NALC:N-乙酰-L-半胱氨酸10g/瓶、N-乙酰-L-半胱氨酸5g/瓶。
儲存條件及有效期: 整體試劑盒密封貯存于2℃~8℃,有效期為12個月。其余組分可貯存于2℃~30℃,開封后應(yīng)立即使用。
其他內(nèi)容詳見說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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